人力资源科
科室职责
人力资源科主要负责后保部人员选用、招聘、考核、薪酬、社保、公积金等日常人事管理。具体为:
1.负责管理主体、运行主体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非编员工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2.负责科职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制定运行主体岗位设置、岗位定编、岗位聘任等工作方案实施;
4.负责后勤系统的岗位薪酬体系建设,制定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及实施;
5.负责人员入职、调动、离职等程序流程管理;
6.负责编制外社会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的指标核定、聘用、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退休、离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日常管理;
7.负责员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员职级、工勤技能等级晋升等职工发展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8.负责统筹人员及管理主体、运行主体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工作;
9.负责人员信息化建设及本科室业务资料留存归档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本科室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规程、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