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学生从各地返回学校,极易将致病菌带入学校,引发传染病在校内聚集发生。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公共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开学伊始,医幼及场馆服务中心联合后基处对九里、犀浦两校区校内243户食品及公共场所摊点进行检查,查出犀浦校区有60户无许可证(或备案证、营业执照等)商家从事食品、公共场所相关经营活动。
中心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形成专题报告——《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汇报》,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等部门,学校安全办、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后基处非常重视,但由于学校和中心都没有卫生执法权,学校要求中心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题向辖区卫生执法部门汇报。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印发“专纪[2019]1号文件”,要求中心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给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争取相应支持。
3月13日下午,医幼及场馆中心主任杜伟、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目标监察科相关负责人张禹等到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汇报我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希望得到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支持和工作指导。
2019年3月21日上午,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王所长带队的一行4人,与学校保卫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医幼及场馆服务中心、犀浦校区BOT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再次对我校犀浦校区餐饮片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所有无许可证(或备案证)经营的商家现场进行仔细了解、沟通和审查,按照《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确实无证经营和证照过期的下发了三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的《告知书》,责令无证经营商家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未进行登记备案,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中,王所长对我校在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文件精神,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做的工作给以高度认可,同时从规范我校餐饮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的角度给我们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希望我们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反馈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犀浦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一起为我校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更安全的饮食环境,保证学校师生员工和周边社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