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为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为中心各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饮食服务中心质监部于2015年10月14日和10月16日分别在犀浦校区和九里校区进行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培训。
本次培训的对象是中心本年上岗的新员工和中心合作商家的所有员工,参加培训的员工有70多人。培训的内容包括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和“设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是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人员重点解读了与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密切的33条、34条、44条、47条、53条、55条、56条、57条、60条、70条、122-126条、128条、132条、147条和148条;为方便参与培训的员工充分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是‘史上最严’的法律”,培训人员将新《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责任与原《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责任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讲解。
另外,培训人员将9月份曝光的深圳“黄记煌”事件告知了参与培训的员工,并请他们加工食品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以确保中心各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