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双肩挑干部的岗位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启动 “双肩挑”干部备案工作。
一、备案对象
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党委组织部任命的各二级单位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同时具备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二、“双肩挑”干部岗位聘任分类
A类 | 聘管理岗位,同时承担部分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 | 即相关人员所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占聘岗所在二级单位的管理岗位数(或占校领导职数),同时受聘人员,可承担部分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 |
B类 | 聘原专业技术岗位(或特设岗位),同时因干部任职需要在二级单位承担特定的全职管理工作 | 即相关人员所聘岗位为原专业技术岗位(或特设岗位),占聘岗所在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同时受聘人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承担特定的全职管理工作(同时占管理工作所在单位的干部职数,或占校领导职数) |
学校“双肩挑”干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在教学科研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学校二级单位聘任管理岗位。
三、备案工作程序
1.根据个人情况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双肩挑”审核备案表》;
2.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由本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提交人事处备案(联系人:徐勤;电话:028-66367210;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室)。
四、其他事项
1.“双肩挑”干部进行正式备案后,在考核的基础上方可由相关单位发放相应的双肩挑工作待遇;
2.“双肩挑”干部校内各类薪酬收入统一划转至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所聘主岗所在单位)进行发放;
3.“双肩挑”干部的人事关系根据其所聘主岗确定。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双肩挑”审核备案表》
西南交通大学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