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南区)校园生活服务配套校企合作项目遴选邀请公告

来源:后勤保障部   日期:2026-09-23 22:54: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校园生活服务供给能力,打造更加优质丰富的校园生活服务业态矩阵,更好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的向往,西南交通大学现就犀浦校区(南区)校园生活服务配套校企合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集成运营管理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南区)校园生活服务配套校企合作项目(编号:HBB-YWHZ-2026-006)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公开遴选(非采购)项目,旨在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良好运营管理水平的优质服务商,通过校企合作的模式,共同打造品质一流的校园生活空间,实现犀浦校区(南区)校园生活服务配套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为学生提供餐饮、零售、运动、交流等各类日常所需的校园生活服务。

(一)项目点位: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2号、4号学生生活服务用房。

(二)合作期限:采用“5+5”模式,即第一阶段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经考核达标后,可与学校续签第二阶段合同,合作总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三、合作模式

项目以服务学生为主要目标,确保合作双方互惠共赢、服务供给优质稳定,让学生享有更加美好的校园生活体验。

(一)双方义务及投入

1.遴选单位为项目运营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与监督指导,具体包括:提供空间场地,提供水电气等能源供给及网络接入等其他必要基本保障条件(费用由服务商承担,据实结算);审定业态品类及总体装修方案,审批服务商的项目规划与运营方案、业态及门店调整方案;履行项目运行全周期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项目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2.服务商负责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态规划与引入、空间装饰设计、场地及外围环境改造、管理和服务人员配置等;负责日常运营与管理,接受遴选单位的指导与监管,向学生提供优质校园生活服务;承担项目全周期的安全管理责任;配合遴选单位开展其他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投入和运营管理的全部成本及相关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

(二)分配方式

本项目全部营业额统一进入遴选单位指定的账户专门管理,遴选单位按约定计提管理服务成本补偿费(以下简称“成本补偿费”)。扣除成本补偿费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学生生活服务配套费用,按约定支付给服务商。

1.计提标准

成本补偿费按成交服务商响应报价中的基准计提比例计提,该比例设有最低和最高限制,并分两个阶段按不同比例计提。成本补偿费同时设有年度保底金额,合作期内遴选单位每年度收取的成本补偿费不低于该保底金额。

计提标准和保底金额详见遴选文件。

2.结算方式

成本补偿费按月结算。每月结束后,遴选单位依据当月全部实际营业额、对应年度计提比例核算应收成本补偿费;扣除成本补偿费后的剩余部分(即学生生活服务配套费用)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服务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每年度最后一次结算时,同步开展年度成本补偿费的汇算清缴;若年度累计缴纳的成本补偿费未达到该年度保底金额,服务商须于清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足差额。

【例】第一阶段某月全部营业额为500万元,对应的年度计提比例为X%,则该月应计提的成本补偿费为:500万×X%;剩余部分即500万×(1-X%)支付给服务商。

四、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资格要求

(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联合体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截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已满2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项目建设与管理(履约)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遴选前三年内成立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与现场踏勘

(一)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F1楼216室(后勤保障部评标室),现场领取遴选文件。

(二)领取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8-66367619

(三)报名资料提交

领取遴选文件时,应现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如系授权经办人来领取:需提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如系法定代表人本人来领取: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资料须全部加盖鲜章。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安排详见遴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与项目评审安排

(一)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

3.递交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F1楼216室(后勤保障部评标室)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单位不予受理。本项目收取遴选保证金,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等详见遴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缴纳遴选保证金的,遴选单位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项目评审安排

评审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评审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公告发布网站

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https://hbb.swjt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F1楼后勤保障部

联系人:郑老师(技术)、文老师(商务)

电 话:028-66368307(技术)、028-66367252(商务)

来电接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

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6年9月23日


信息员(一审):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