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相关工作。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建筑垃圾(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采购比选邀请
2.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
3. 项目编号:XJHQ-2020-13
4. 资金来源:HQ3011003 预算金额:19.78万元/年
单车最高限价:
大中型拖拉机:860元/车
重型自卸货车货车:1900元/车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压缩车1):2200元/车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压缩车2):3500元/车
5. 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本次招标包括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建筑垃圾(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的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履约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合同签订至新一轮供应商确定.
7 .履约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1.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1.4、营业执照范围含建渣清运服务类 。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犀浦校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持下列证件办理报名手续。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10-14:30;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30;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物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与地点
比选时间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邮 编: 611756
联 系 人: 赖老师 何老师
电 话: 028-66367889
西南交通大学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