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2号教学楼师生服务大厅改造工程”(HJCG-2021-001)有以下内容需要新增:
响应文件的要求
1. 报价单位代理人须为单位授权联系人,且须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场。
2. 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提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 报价一式两份,须单位盖章并密封,封面应注明报价工程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密封处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评定
1. 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造价控制上限,否则视为无效。
2. 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材料品牌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3. 在满足解决方案内所有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选用合理的最低价报价单位作为本工程的供应商。
4. 若参与报价的单位不足3家,询价结果仍然有效。
5. 报价单位接受邀请并参与报价,我处将视同报价单位完全同意询价邀请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述内容。
其他未涉及事宜不变,特此说明。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