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分散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相关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XJHQ-2017-007
3.项目简介
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对西南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进行施工单位询价邀请,本次拟选定1家供应商,主要从事本次附属中学食堂“明厨亮灶”监控系统建设。
5.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
6.履约地点: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为2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应认定为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
8、资格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08月 05日至2017年08 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犀浦校区饮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犀浦学生一食堂二楼)持下列证件办理报名手续。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1日08:50-9:00;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 月11日9:00;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209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与地点
询价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询价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