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随着财政部、教育部陆续出台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严谨化、科学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18]24号)、《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19]19号)等办法,为做好学校2024年度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工作,后勤保障部将开展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规范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定期清查盘点是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解决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有效措施。后勤保障部《2024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清单》中也出现了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根据国家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办法,后勤保障部将开展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请各科室、中心高度重视,成立清查盘点工作小组,中心负责人总体负责,中心专项负责人具体组织,各资产保管人及时按要求完成。
二、盘点基准日及范围
(一)盘点基准日: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盘点范围:各科室、中心保管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
三、盘点工作计划安排
(一)单位自盘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资产盘点个人通过登录学校的“一网通办服务大厅”,在“业务直通车”中选择“资产管理平台-更多功能-资产盘点”,对个人的资产进行盘点。
1、资产保管人于2025年8月31日前,确认个人保管的资产现状,更新资产相关信息(设备名称、管理部门、保管人、数量、使用人、存放地点);
2、资产保管人实物盘点中涉及盘亏的(有账无物),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附件2),个人书面说明账实不符的原因,签字后一并交单位设备秘书汇总。
3、没有粘贴条码或核查账物不一致的条码(贴错的),可将资产信息汇总交后保部设备秘书汇总,向国资处重新领取条码标签粘贴。
4、若需进行资产调拨,保管人需通过“资产处置-资产调拨”功能完成调拨手续(管理部门、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点)。
(二)资料提交阶段(2025年8月31日前)
所有盘点资料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经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质量安全与监督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0191825@qq.com。具体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在用资产盘点汇总表:汇总状态为“在用”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形成《XX单位在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汇总表》(见附件1-1)。
2、盘盈资产汇总表:汇总状态为“盘盈”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形成《XX单位盘盈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1-2)。
3、盘亏资产汇总表:汇总状态为“有账无物”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形成《XX单位盘亏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1-3),该明细表中的每条盘亏资产均需要资产保管人提供的《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以及个人书面说明(见附件2)。
4、盘点总结报告:各单位按照《2024年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撰写本中心的资产盘点自查报告。
四、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一)管理部门变更:
资产管理平台中,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学术交流服务中心、维修、水电及运输服务中心、医幼及场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等统一变更为后勤保障部。
(二)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点变更:
资产管理平台中,固定资产的原保管人、使用人(岗位调动、员工退休、调离等)及存放地点发生改变的,变更后的保管人、使用人及存放地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9113
附件1:《2024年设备家具资产盘点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套表》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
附件4:《2024年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总结报告模板》
后勤保障部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