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犀浦校区施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的通知

来源:物业中心   作者:物业  发布时间:2015-12-30   阅读:


犀浦校区校园内各单位、商户、师生员工:

   为迎接学校120周年校庆,美化校园,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成都市政府1998年8月20日颁布的《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各单位、经营者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自行收集,装入垃圾专用袋,严密封装,按规定的时间投送到指定的中转房或收集点。”经后勤保障处研究,并与各相关单位充分沟通,现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各单位、商户和个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投放至垃圾池(桶)之前必须用垃圾袋封装好,防止垃圾散落,污染校园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一、犀浦校区校园内各商户、食堂,公寓、楼宇的物业管理部门应自行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袋封装好,按规定时间投放至垃圾池内。严禁未经封装就将垃圾直接倾倒。

   二、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增强环保意识,做好垃圾分类,根据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对流体、有异味、易腐烂的垃圾坚持做到在投放前进行封装。

   三、各单位和个人要自行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同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四、后勤保障处、保卫处近期将联合行动,对将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倒入垃圾池的行为以及在垃圾池中乱刨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装运投放的单位和商户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更希望大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