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4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暑期门诊报销的通知

来源:校医院   日期:2015-11-24 00:00:00  点击数:

各位2011级-2014级同学:

  接金牛区社保局通知,凡在2015年暑期内(7-8月)到校医院以及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报销的同学,请在10月30日前携带好相关费用凭证到校医院进行报销,报销时间为:犀浦校区医院(每周二下午1:30-5:00);九里校区医院(每周三下午2:30-6:00)。

  请大家注意截止时间,过期将不能办理费用报销。

后勤保障处

2015.9.22


信息员(一审):校医院